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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吸烟被老师逼迫喝下烟茶,导致学生

发布时间:2024/6/20 10:40:36   点击数:
洛阳市民郭先生向记者反映,他13岁的儿子小宝在“新起点培训学校”上午托班,期间儿子和几名学生在午托班有抽烟的行为,被生活老师发现并处罚。该老师的处罚方式是逼迫学生喝烟灰、烟丝泡成的“烟茶”,医院救治,确诊为“尼古丁中毒”。网友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老师,一派支持家长,你怎么看?个人认为这位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虽然手段有些简单粗暴,但顶多是违法,谈不上犯罪。目前新闻中透露,“新起点培训学校”已经赔偿受害者1.5万元,并支付了元医药费。估计学生家长最终会以调解结束,不会再提起诉讼。说说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常言道:子不教父之过。13岁的孩子抽烟,他的父亲显然脱不了干系。作为孩子的监护人,需要尽到相应的教育监管责任。孩子13岁抽烟也可能是出于调皮或者好奇,可是一旦这么小就开始抽烟,难免就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些在社会上混的,还有学校里的不良少年,几乎都是早早地叼起了香烟。做家长的发现孩子有抽烟的苗头,一定要及早教育。(话说回来,若是做家长的发现的早制止的早,估计孩子也不用被老师逼着喝“烟茶”了)而这所“新起点培训学校”显然属于民办辅导班性质的,具体资质和师资也应该有所规范。涉事老师逼迫学生喝“烟茶”的做法是错误的,最终也导致学生因此中毒住院。可见该老师并不具备教育管理学生的素质,以暴制暴看似简单有效,其实最容易激起青春期孩子的逆反心理。告诉孩子为什么,要比直接说不更有力量。教育无小事,对于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民办学校和老师应该来一次严查,在这方面来不得半点马虎。其实这件事到目前来看,学校赔了钱道了歉,承担了一定的后果,但这位学生家长才是最大的输家。倘若继续放纵孩子,估计今后就有得受了。希望这位家长能够认识到自己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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