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三期)
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是集中等学历教育及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我县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决定补充招聘教师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教师5名
钢琴教师1名、声乐教师2人、美术教师1人、幼儿心理学教师1人
三、资格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及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没有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无纹身、无过度染发、无彩妆及染甲、无明显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钉,留长发);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专业教学经验者可放宽学历要求;
5.具有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或教师资格证(届、届、届高校毕业生执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但须在一年聘期内取得与聘用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6.专业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过硬者可放宽条件;
7.专业课应聘教师有专业技能获奖证书者,可以考虑降低学历要求;
8.招聘人员为体制外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离职和已被我校辞退的人员;
3.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及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年8月27日至30日(即日起可电话咨询)。
2.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见附表)及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等级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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