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工控烟〔〕1号关于对驻校单位违反控烟规定的处理决定》和《厦工控烟〔〕2号关于对驻校单位违反控烟规定的处理决定》:两驻校单位违反控烟规定被学校处理,均被扣除保证金元,吸烟人员被学校请离学校。
据了解,7月3日,驻校施工单位仁居装饰公司一名工人在我校正心大厦一楼吸烟,且施工现场地面有多处烟头。根据《厦门工学院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年修订)》之奖惩措施第三条第三款,扣除驻校单位仁居装饰公司保证金元,并将吸烟人员请离学校。
7月17日,“来自海洋的你”剧组在租借我校场地进行拍摄期间,一名工作人员在我校图书馆侧门吸烟。根据《厦门工学院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年修订)》之奖惩措施第三条第三款,扣除剧组保证金元,并将吸烟人员请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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